光明夜火记 岁在癸卯,冬十月,深圳实验光明部方行期中之试。诸生昼诵诗书,夜习章句,皆欲以笔墨决雌雄。 一夕,夜既深,众皆熟寐。忽警铃大作,声震楼宇,继而烟气入室,焦味甚烈。诸生惊起,或披衣,或跣足,仓皇出舍,奔于架空层。众聚而待,莫知火所自来。其间亦有豪杰数人,见夜色清朗,场地空旷,遂携球往篮球场,运球投篮,如火警与己无涉。其胆识如此,亦可谓临危不乱矣。 既十余分钟,火势已定,众复归寝。翌日,校方悯其夜间奔走,特许迟起十分钟。然期中之试,国之大典,不可因区区烟火而废,故考试悉如常。 及上午语文试毕,诸生方欲离席,忽奉令曰:“皆坐,听广播。”于是满堂肃然。广播乃述前夜始末: 有文科生者,于空调专用插座之上接一排插,又将空调与手机充电器并接其间。空调功率甚大,启动之际,电流尤盛;排插及其导线所能承受者有限,诸器并用,则总电流增。电流既大,导线与接点发热亦剧,其热约随电流之平方而增,所谓焦耳之热也。若插头接触不实,或铜片松弛,则接触电阻又增,热积而不得散,先熔绝缘之皮,继炙周围之物,烟焰遂作。此犹以小渠泄洪,以薄索曳车,欲其无败,难矣。 然其事之奇,尚不止此。 初,男生宿舍起火,保安仓促之中,竟误按女生宿舍之警铃。于是女舍铃声震天,而楼门未开,诸女生闻警欲出,乃不得出;男舍实有烟火,其警铃反寂然无声。及火已扑灭,男生宿舍方奉命撤离。 是夜也,无火者闻铃而不得逃,有火者无铃而安然卧;及火灭,乃始疏散。其先后倒置,若医者病愈而后下药,舟已泊岸而后发桨,闻者莫不骇笑。 太史公曰:夫火患之起,常生于细微。一插一接,人皆以为无害;电流暗行,热聚其中,及烟出焰生,而后知祸伏于寻常也。至于警铃错鸣、门禁不开、火灭方逃,则非电理所能释,盖人事之失,往往更甚于线路之过。诸生经此一夜,翌日仍执笔应试,岂非实验学子之坚忍乎?然篮球场上投球者,尤非常人也。